商城总则

esilk丝绵被商城平台总则

第一章 概述

规则适用范围:本规则适用于esilk丝绵被商城用户,卖家可以根据业务需求通过esilk丝绵被商城平台向买家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本规则不适用于自营商品及信息。)

1.1esilk.丝绵被商城秉承“卖诚信丝绵被”的宗旨为我们的最终目标,为广大用户提供最优质的商品及服务。为保障esilk丝绵被商城用户合法权益,维护esilk丝绵被商城正常经营秩序,根据《esilk丝绵被商城用户注册协议》等服务/合作协议,制定本规则。

1.2“esilk丝绵被商城”平台总则,是对esilk丝绵被商城用户增加基本义务或规范用户行使基本权利的条款。

1.3规则行为的认定与处理,基于esilk丝绵被商城从普通人角度结合双方提供的凭证认定的事实,依据相关规则严格执行。esilk丝绵被商城用户在适用规则上一律平等。

1.4用户应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等规范性文件。对任何涉嫌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等规范性文件的行为,本规则已有规定的,适用本规则;本规则尚无规定的,esilk丝绵被商城有权依据相应规则酌情处理,但esilk丝绵被商城对用户的处理不免除用户因违法、违约等行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用户在esilk丝绵被商城的任何行为,应同时遵守与esilk丝绵被商城所订立的各项协议。

esilk丝绵被商城有权随时变更本规则并在卖家管理系统等渠道予以公告。若用户不同意相关变更,应立即停止使用esilk丝绵被商城平台提供的相关服务,并及时通知esilk丝绵被商城。esilk丝绵被商城有权对用户行为及应适用的规则/协议约定进行单方认定,并据此处理。

第二章 定义


2.1   esilk丝绵被商城,指域名为www.myesilk.com网站;

2.2 用户: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丝绵被商城各项服务的使用者。

2.3账号:指用户注册时设置的账户名,账号具有唯一性;

2.4买家,指在esilk丝绵被商城上浏览或购买商品的用户。

2.5卖家,指在esilk丝绵被商城上发布商品的用户。

2.6拍下,指买家在esilk丝绵被商城上点击并确认购买的行为。

2.7 订单,指买家向单一卖家同一时间拍下单款或多款商品的合约。订单中针对任一款商品的内容构成独立的交易。

2.8 商品发布数量,指卖家在esilk丝绵被商城上在线出售中的商品款数总和。

2.9 成交,指在线付款的订单买家成功付款;

2.10店铺:指卖家在完成注册及入驻流程后,为进行合法经营,依据协议约定和平台规则,由卖家申请esilk丝绵被商城审核通过的具有独立且唯一性ID(英文Identity的缩写,意为“身份标识号码”)、特定名称(可依据相关平台规则进行调整)的网络化虚拟商铺;

2.11下架,指将出售中的商品转移至线上仓库。

2.12包邮,指卖家对所售商品承担大陆地区首次发货的运费。

2.13 自营商品:指显示为“嘉兴市中丝茧丝绸家纺有限公司”提供的的商品。

第三章 交易

第一节 注册

用户应当严格遵守esilk丝绵被商城系统设置的注册流程完成注册并遵守《esilk丝绵被商城用户注册协议》,用户在选择用户名时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得包含违法或涉嫌侵犯他人权利等相关信息。

1.1.1       用户必须满足以下条件,才有权申请加入esilk丝绵被商城,成为卖家:提供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者三证合一证件),银行开户许可证、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法人身份证等材料;所拥有的品牌有效或已获得相关授权;所售商品所属行业相关资质证明;卖家同意esilk丝绵被商城全部规则。

3.1.2 卖家申请店铺名等信息时,应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商城相关规则,不得包含违法或涉嫌侵犯他人权利等相关信息。

第二节 经营

3.2.1卖家应当按照esilk丝绵被商城系统设置的流程等要求发布商品/服务。

3.2.2“商品如实描述”及对其所售商品/服务质量承担保证责任是卖家的基本义务。“商品如实描述”是指卖家在商品描述页面、店铺页面、活动页面等所有商城提供的渠道中,应当对商品的基本属性、成色、瑕疵等必须说明的信息进行真实、完整的描述。

3.2.3卖家应保证其出售的商品在合理期限内可以正常使用,提供的服务符合承诺标准,包括商品不存在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不合理危险、具备商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符合商品或其包装上注明采用的标准、符合提供服务时承诺的标准,且承诺标准不低于国家/行业标准等。

第三节 超时规定

3.3.1 用户须按照esilk丝绵被商城系统设置的交易流程进行交易。

3.3.2买家下单后鉴于丝绵被拉制的特殊性,一周内未付款的订单,系统会自动取消订单并关闭交易;订单状态为已完成或已取消的,买家可以删除订单。

3.3.3买家自付款成功之时起可申请退款。买家申请退款后,卖家未在7日内完成审核的,该审核自动通过,esilk丝绵被商城将先行退款给买家,并扣除卖家相应货款。

买家申请退款/退货后,按照以下情况分别处理:

3.3.3.1订单完成前,卖家退款审核通过后,退款给买家;订单完成后,退货依照esilk丝绵被商城售后政策或/规则处理;

3.3.3.2卖家拒绝退款/退货的,买家可要求esilk丝绵被商城直接介入,esilk丝绵被商城根据卖家回馈的拒绝退款原因/售后服务条款以普通人身份给予判定;

3.3.3.3买家提出退货并在系统中上传快递单号后,15日内如卖家未回馈处理意见,esilk丝绵被商城视卖家同意esilk丝绵被商城先行退款给买家,在结算时esilk丝绵被商扣除卖家相应货款。

3.3.4自商品售出之日(以实际收货日期为准)起7日内买家可以申请退换货。买家可依据esilk.net丝绵被商城售后政策规则申请办理退换货事宜,如esilk丝绵被商城售后政策及卖家明确公示不适用此规则的除外。

3.3.5对于每日esilk丝绵被商城发出的售后服务相关邮件,卖家应于次日14点前回复处理意见。卖家接到工单后2小时内应明确回复处理意见。如卖家未按以上规定时间回复处理意见,esilk丝绵被商城从客户为先理念角度依据规则代卖家回复处理意见,卖家应按照esilk丝绵被商城处理意见为客户提供售后服务,因此产生的损失或费用将由卖家自行承担。

3.3.6另行约定发货时间的商品或服务除外,交易达成后24小时内卖家应将买家订购商品的快递运单号上传至esilk丝绵被商城系统(以esilk丝绵被商系统内记录的时间为准),交易达成后48小时内买家可以查询到订单的快递公司揽件跟踪信息(以快递公司系统内记录的时间为准);如订单有换货/补发情形,卖家须按前述时效完成发货;定制、预售及其他特殊情形等另行约定发货时间的商品,卖家应自承诺发货的最后一日起计算。

3.3.7 特定事件或特定时期的发货时效要求以esilk丝绵被商城公告或通知为准,包括但不限于国家法定节假日、不可抗力等情形。


第四节 评价

3.4.1esilk丝绵被商城评价包括“交易评价”和“售后评价”两块内容。买卖双方应基于真实的交易进行相互评价。

3.4.2为了确保评价体系的公正性、客观性和真实性,esilk丝绵被商城将基于有限的技术手段,对违规交易评价、恶意评价、不当评价、异常评价等破坏esilk丝绵被商信用评价体系、侵犯消费者知情权的行为予以坚决打击,包括但不限于屏蔽评论内容、删除评价、限制评价等市场管理措施。

第四章 市场管理


第一节 市场管理措施

4.1.1为了提升买家的购物体验,维持市场正常运营秩序,esilk丝绵被商城按照本规则规定的情形对用户或卖家经营行为采取以下临时性措施:

4.1.1.1警告:指esilk丝绵被商城通过口头或书面的形式对用户的不当行为进行提醒和告诫;

4.1.1.2下架:指将卖家在售商品/服务转移至线上待售商品;

4.1.1.3限制参加营销活动:指限制卖家参加esilk丝绵被商官方发起的营销活动;

4.1.1.4单个商品搜索降权:指调整商品在搜索结果里的排序;

4.1.1.5全店商品搜索降权:指调整卖家店铺内所有商品在搜索结果里的排序;

4.1.1.6单个商品搜索屏蔽:指商品在搜索结果里不展现;

4.1.1.7单个商品单一维度搜索默认不展示:指商品信息在按价格、销量等单一维度的搜索结果中默认不展示;

4.1.1.8全店商品单一维度搜索默认不展示:指卖家店铺内所有商品在按价格、销量等单一维度的搜索结果里默认不展示;

4.1.1.9店铺屏蔽:指在搜索、导航、营销等各项服务中对卖家店铺及商品等信息进行屏蔽;

4.1.1.10支付违约金:指根据协议约定或本规则规定由卖家向买家和/或esilk丝绵被商城支付一定金额的违约金;

4.1.1.11关闭店铺:指删除卖家的店铺,下架店铺内所有出售中的商品,禁止发布商品,并禁止创建店铺;


第二节 市场管理情形

4.2.1卖家应积极提升自身经营水平,为买家提供优质的商品及服务。对于综合表现优秀的卖家,esilk丝绵被商城会适当给予扶持。

4.2.2用户如发生发布有违公序良俗、危及交易安全或扰乱esilk丝绵被商城运营秩序等行为,esilk丝绵被商城将依照其行为的危险程度采取账户强制措施、关店、店铺屏蔽、限制发布商品或信息、限制网站登录等保障交易安全的临时性管理措施;情形严重的,esilk.丝绵被商有权依照平台规则采取违规处理要求卖家承担违约责任。

4.2.3新闻媒体曝光或国家质监部门通报的质量不合格的品牌、品类或批次的商品及信息,esilk丝绵被商城有权对卖家在售的相关商品及信息进行临时性下架或删除处理。

4.2.5卖家参与esilk丝绵被商城活动及活动展示时,应符合相关活动规则。

4.2.6卖家应根据协议约定或规则规定缴纳或补足保证金。若保证金余额不足或被esilk丝绵被商通知需要增加保证金时,且经esilk丝绵被商城催缴后卖家未按协议约定期限缴纳或补足的,esilk丝绵被商有权视违约情况采取临时性管理措施,直至卖家足额缴纳为止。

4.2.7如果卖家店铺被关闭,esilk丝绵被商城将按照合同约定及规则办理店铺关闭手续,并按约定情形办理保证金退还事宜。


第五章 违规行为及违规处理执行

第二节 违规处理措施

为保障用户或esilk.net丝绵被商城的正当权益,维持市场正常运营秩序,在用户违规处理期间esilk.net丝绵被商城按照本规则规定的情形对用户采取违规处理措施:

5.2.1对于违规卖家,esilk.net丝绵被商采取以下处理措施:

5.2.1.1限制参加营销活动:指限制卖家参加esilk.net丝绵被商官方发起的营销活动;

5.2.1.2限制发布商品:指限制卖家发布新商品;

5.2.1.3店铺屏蔽:指在搜索、导航、营销等各项服务中对卖家店铺及商品等信息进行屏蔽;

5.2.1.4关闭店铺:指删除卖家的店铺,下架店铺内所有出售中的商品,禁止发布商品,并禁止创建店铺;

5.2.1.5公示警告:指在esilk丝绵被商卖家的卖家管理系统等位置对其正在被执行的处理进行公示;

5.2.1.6限制卖家登录:指禁止卖家登录esilk丝绵被商网站;

5.2.1.7限制发货:指限制卖家操作商品出库的行为;

5.2.1.8查封账户:指永久禁止用户使用违规账户登录esilk丝绵被商城、登录卖家管理系统等。

5.2.2对于违规买家,esilk丝绵被商采取以下处理措施:

5.2.2.1限制买家行为:指禁止买家购买商品;

5.2.2.2限制买家登录:指禁止买家登录esilk丝绵被商城网站;


第三节 违规处理

5.3.1卖家发生违规行为的,其违规行为应当及时纠正,esilk丝绵被商将对该卖家在卖家管理系统或esilk论坛等位置公布。

5.3.2卖家违规行为的纠正,是指:

5.3.2.1出售假冒商品的,esilk丝绵被商城对卖家所发布的假冒商品及信息进行删除;

5.3.2.2出售未报关进口商品的,esilk丝绵被商城对卖家所发布的未报关进口商品及信息进行删除;

5.3.2.3盗用他人账户的,esilk丝绵被商城收回被盗账户,原所有人可以通过esilk.net丝绵被商城申诉重新取回账户;

5.3.2.4假冒材质成分的,esilk丝绵被商城对卖家所发布的假冒材质成分的商品及信息进行删除;

5.3.2.5虚假宣传的,esilk丝绵被商城对商业活动中卖家利用广告或其他方法对商品或者服务做出与实际内容不相符的虚假信息相关商品及/或信息进行删除;

5.3.2.6发布违禁信息的,esilk丝绵被商城对卖家所发布的违禁商品及信息及因此产生的交易评价进行删除;

5.3.2.7发布非约定商品的,esilk丝绵被商城对卖家所发布的非约定商品及信息进行删除;

5.3.2.8泄露他人信息的,esilk丝绵被商城对卖家所泄露的他人隐私资料的信息进行删除;

5.3.2.9骗取他人财物的,esilk丝绵被商城对用以骗取他人财物的商品或/及信息及因此产生的交易评价进行删除;

5.3.2.10滥发信息的,esilk丝绵被商城删除卖家所滥发的商品或/及信息;同时esilk丝绵被商城对有滥发信息行为的商品或/及信息进行搜索降权处理;

5.3.2.11描述不符的,卖家对商品材质、成分、品质等信息的描述与买家收到的商品不符,或导致买家无法正常使用的,esilk丝绵被商城下架该描述不符的商品;卖家未对商品瑕疵等信息进行披露或对商品的描述与买家收到的商品不相符,且影响买家正常使用的,esilk丝绵被商城下架该描述不符的商品;

5.3.2.12违背承诺的,卖家须履行如实描述义务或消费者保障服务规定的赔付、退货、换货、维修服务;或卖家须按实际交易价款向买家/或esilk丝绵被商城提供发票;

5.3.2.13延迟发货的,如买家投诉卖家未按约定时间发货,卖家须向买家支付一定金额违约金;

5.3.2.14不当注册的,esilk丝绵被商对用户使用软件、程序方式大批量注册的账户进行查处;并对滥用权利提交的订单予以取消;

5.3.2.15不当使用他人权利的,esilk丝绵被商城对卖家所发布的不当使用他人权利的商品及信息进行删除;

5.3.3就卖家的首次或者非故意实施的违规行为, esilk丝绵被商城将视情形给予纠正和教育,并要求卖家进行自查。

附则

1.本规则中的日如无特殊说明均指连续的自然日,如7日是连续七日。

2.esilk丝绵被商用户的行为,发生在本管理规则生效之日或修订之日以前的,适用当时的规则。发生在本管理规则生效之日或修订之日以后的,适用本规则。

3.esilk丝绵被商可根据平台运营情况随时调整本管理规则并以公告的形式向卖家公示,调整后的规则一经发布即生效。


本规则于2016年6月1日生效。